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闻 > 资讯 > 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被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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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商网6月26日讯 近日,本网通过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被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处罚幅度:一般。
据处罚决定书青卫医罚字[2023]19009号显示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监督检查发现,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该单位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幅度:一般。 (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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